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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8
采伐单位和个人提出林木采伐申请,国有林场由有资质的调查设计人员进行调查设计;集体、个人及其它单位的由林业局森调队及林业站有资质的调查设计人员进行现地调查。不许采伐的,说明原因,告知申请人。允许采伐的,通知申请人,现地对采伐面积、树种、采伐方式、株数、蓄积量等各项因子进行实测,并做出伐区设计文本:内容包括①林权证明②采伐单位(个人)申请,并提交包括采伐地点、面积、树种、采伐方式、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③采伐作业设计;④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行政许可材料单;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5)林木采伐公示书。
提交市林业局造林总站、资源股主办人员审查有关材料(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正内容),材料齐全后,主办人到现场进行复查,符合条件,造林总站、资源股签属意见,主管局长最终签批,交纳育林基金后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实施采伐。